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部分省、市开始推出无公害农产品,2001年农业部提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2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无公害农产品侧重于解决农产品中农残、有毒有害物质等已成为“公害”的问题。
在我国,无公害食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均符合无公害食品的标准和规范,即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的使用人工合成化学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无公害食品是对食品的基本要求,严格地说,一般食品都应该达到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