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以1972年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成立为标志。1994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南京成立有机食品中心,标志着有机食品在我国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有机食品是指完全不含人工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素、催熟剂、家畜禽饲料添加剂的食品。它是依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食品。其中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农业能量的封闭循环状态下生产,全部过程都利用农业资源,而不是利用农业以外的能源(如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添加剂等)来影响和改变农业的能量循环;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是指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种生产因素的有效循环,不打破生物循环链的生产方式。因此有机食品是纯天然、无污染、安全营养的食品,也可称为生态食品。
有机食品的显著特征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而其他食品则允许有限使用这些物质,并且不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2)有机食品在原料来源的土地生产转型方面有严格规定。考虑到某些物质在环境中会残留相当长一段时间,因此,有机食品的产生有土地转换期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土地从生产其他农产品到生产有机农产品需要2~3年的转换期,而其他食品则没有土地转换期的要求。
(3)作为有机食品的原料来源———有机农产品,须在数量上进行严格控制,要求定地块、定产量,而其他农产品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