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蓝绍敏主持召开市政府三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宿迁市质监局冯新南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专题汇报。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研究并审议了《宿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宿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冯新南局长汇报的《宿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宿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经会议集体研究和审议后通过。
蓝绍敏市长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大电梯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电梯维保机构、配备电梯的住宅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市长质量奖,蓝市长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强质量管理的浓厚氛围;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获奖单位都是行业领先、全市公认的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推动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宿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电梯生产和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申诉和救援进行了明确要求,尤其是要求住宅电梯必须安装电梯门禁系统,可以实现对电梯的有效控制,彻底根治住宅小区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收费难、难收费”问题。
《宿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有扩大被评对象的范围、增设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变更市长质量奖的管理机构、对申报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等方面,进一步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贯彻了上级部门对质量工作的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