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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下放宁夏食品添加剂行政许可权
发布时间:2010-7-5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下放19类169个品种的食品添加剂行政许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方面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对申办企业主动给予指导和帮助,从源头把牢食品安全防线;另一方面摸清已获证企业底数,做好获证企业复审换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把好受理关口。
电话:025-85578240 传真:4008127127-13492 南京市光华东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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