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46号)的具体部署,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同志为组长,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林业局共10人组成的国务院安委会第十督查组,于2010年5月19日至23日,对浙江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
从抽查情况看,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本次大检查工作,谋划早、部署迅速,重点突出、部署精细,规定动作到位、特色工作突出,广泛宣传、推动企业积极响应。通过有效工作,保持了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态势。
督查工作结束前,督查组与省政府交换了督查意见,孙大伟主任在交换意见的报告中,肯定了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指出了有待完善的不足,提出了促进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与要求。
总局特种设备局副局长宋继红等参加了本次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