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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饮料、火锅料用的添加剂 应向消费者公示
发布时间:2011-9-15
   株洲网讯(株洲日报刘 芳)各种饮品、火锅的制作原料、添加剂都有哪些?本月起,市民可向餐饮服务商家咨询此类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餐饮服务店应公示其所产的自制食品用了哪些食品添加剂。

    近日,记者采访发现,在市二中附近的4家饮品店和市区多家火锅店,店内均未公示有关所用添加剂的告示,仅有一家火锅店在入口处,公示了部分火锅锅底配料。不少老板表示不知道此规定。

    "如果只要求商家公示食品添加剂,这些公示的可信度有多大?"在餐馆就餐的一位市民表示,商家用了哪些添加剂,光公示还不够,有关部门得加强监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介绍,在此前的监督检查时,已对公示添加剂的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新条例只是更加统一和规范了。

    据了解,根据《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应明确自制的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提供者,并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达到专人采购、保管、领用、登记和专柜保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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