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旭辉同志任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支毅隆同志的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支毅隆同志任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高玉潮同志的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高玉潮同志任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刘胜利同志的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黎庆翔同志任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李小幼同志的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